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2-31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魏伯航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魏伯航)舊樓外牆瓷磚剝落,砸傷路人,業主竟然要傷者以他人的名義去醫院看病,否則就不賠付醫療費。前晚,市民歐小姐就遇到了這樣的倒霉事,幸運的是傷勢無大礙。在記者的協調下,昨日下午歐小姐拿到了大廈業主賠付的醫療費。
  住在番禺市橋的歐小姐,前日晚上6時許,沿光明北路回家的路上,忽然遭遇一場“石頭雨”。歐小姐說,當她走到光明大廈停車場出入口時,忽然腦袋被石塊擊中,緊接著石塊像雨點一般,落在身邊。
  在歐小姐現場拍的照片中,記者看到10多平米的地面上一片狼藉,散落著百餘塊細碎的石頭,有的石塊有半隻拳頭大小。當她找到光明大廈業委會的負責人時,經被告知去醫院救治,需要用他人的名字,“對方說我受傷自己也要負50%責任,如果病歷不寫那人的名字,就一分錢也不會給。”昨日採訪中,大廈保安隊長黃先生予以證實,“她(業委會負責人)的意思是有員工買了保險,想報銷。誰都有這樣的想法。”
  對此,歐小姐沒有同意,“如果按照他們的要求,以後傷勢很難追究責任。”報警後,歐小姐自行去醫院花費670多元驗傷,所幸並無大礙。
  隨後,記者採訪了光明大廈業委會負責人戴女士。戴女士告訴記者,事發後曾讓歐小姐拿醫院的單據來報銷,如果真有事就再商量,“其實是一樁小事,她太強勢了。”而對於是否曾要求歐小姐以別人的名字看病時,她表示“是誤會了”。同時戴女士稱已經聯繫專門補漏高空外牆的公司,並收到了報價。
  昨日下午5時許,記者獲悉歐小姐已在保安處報銷了醫葯費。
  ( 報料人:某先生 獎50元)
    (原標題:無端遭遇石頭雨 治傷要用別人名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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